广州租赁合同解除后,可搬走的设施设备还能索赔吗?
张静律师解答:要看该设施设备有无损坏,承租人能否继续使用,如因为出租人违约导致无法继续开店,本律师认为设施设备损失还是应该赔偿部分,毕竟就算能搬走,如不能继续开店,也没有用了。但诉讼有风险,可能不同法官判决不同。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为设施设备未损失且可搬走,就没有支持赔偿。
判决书节选:
于韩某公司主张广州华某超市应向其赔偿的各项损失。2、设施设备损失。因无证据证明商铺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均已因广州华某超市对商铺上锁闲置而坏损无法使用,且韩某公司自身因转型而无需继续使用上述设施设备,不属于上述设施设备无法继续使用的合理原因,故涉讼商铺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应由广州华某超市向韩某公司退还。韩某公司要求广州华某超市对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进行折现赔偿的请求,缺乏合同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