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客人需要突尼斯领事销售合同认证
办理领事认证的业务范畴
(1)关结汇的各类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装箱单、提单、商检证、屠宰证、船证明、保险单等;
(2)用于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委托书、报关单、授权书、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3)其它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件。
各国驻华使馆由于各国情况不同,关于领事认证的具体要求和收费情况也不尽相同。特别要提醒各家需要做领事认证的企业,很多领事馆要求产地证和一起认证,而且他们的认证金额按金额收费,金额越大,相应认证费用也越高,这些使馆主要有阿联酋、卡塔尔、黎巴嫩、利比亚、叙利亚、伊朗、约旦、阿曼,企业在做到这些使馆的领事认证前务必清楚其认证费用,详细请咨询我们,免得增加外贸成本,其余使馆按份收费。
巴基斯坦上海领馆新要求:如果企业认证文件内未提及巴基斯坦客户的公司信息,请在提交的认证目的函说明里提及一下。
肯尼亚使馆通告,即日起,凡送该使馆认证的文件均需附上一份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需用中英文详细写明公司办理文件用途,并加盖公章。
巴西驻华使馆明确划分领事认证业务受理领区:巴西驻华使馆告,即日起,江浙沪皖鲁五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上海总领馆认证,闽粤桂琼湘滇贵七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广州总领馆认证,使馆不再认证来自上述区域的文书。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