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通事故乘客司机保险公司赔偿诉讼律师

  • 发布时间:2013-10-21 16:20:05,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41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 公司: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张静,手机:18078803465 微信:gzzjls119

广州交通事故中受伤乘客可向哪些人索赔?

张律师:,刘先生与康先生为合伙人关系,在一次外出谈生意途中,因康先生驾驶的车辆与一大巴车追尾,致使乘坐人刘先生受伤。事发后,碍于两人之间的合伙人关系,刘先生先是向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大巴车所属公司索要了赔偿,本以为康先生会自觉地承担责任,刘先生没料到,康先生却以两人之间的合伙关系为由,拒绝对其进行赔偿。无奈之下,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康先生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5.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此事故的发生被告康先生负主要责任,大巴车司机孟先生负次要责任,二人对事故的发生均存在过错,原告刘先生作为乘坐人,对事故的发生无过错。对于因此给刘先生造成的损失,应由侵权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被告康先生应当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刘先生的实际损失为15.4万余元,扣除保险公司和大巴车所属公司已承担的10.2万余元,剩下的5.2万余元应由康先生承担。对于康先生辩称其与刘先生之间为合伙关系,利益均分,损失也应当均分这一辩护意见,法院认为本案系人身损害赔偿侵权纠纷案件,刘先生的损失因侵权人的过错造成,与合伙人关系没有因果关系,故法院不予采纳。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康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刘先生5.2万余元。

金牌状王交通律师团队在交通事故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交通事故索赔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服务范围:代理交通事故赔偿、事故调解及法律诉讼、伤残定级及咨询。服务宗旨:让事故单位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金牌状王交通事故律师电话: (张晴)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450号华信中心1602房

公交站:广东工大   地铁:区庄站C出口

佛山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