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劳资纠纷劳动合同工资加班费赔偿金律师

  • 发布时间:2024-05-09 10:22:35,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38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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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法律知识:
证据是劳动仲裁中裁决的关键。
劳动仲裁过程中,必须及时充分地收集和保全证据,这对于劳动争议官司胜负至关重要。
你千万不要有下类想法:劳动仲裁部门能够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为我认定事实,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会主动调查取证来查明真相。
郑重告诉你:劳动仲裁部门的职责是根据双方的辩论和证据,依法进行公正的裁决,基本不会超出法定程序。
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举证应注意什么
1、随便签字(名) 危险。
签字意味着劳动者本人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的认可,因此胡乱签字意味着本人胡乱的认可。
2、保护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很关键。
很多用人单位“规定”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后都要“上缴”单位指定的一些“东西”,比如:工作服、工作牌等。然而这些东西确是劳动争议案件中非常重要的证据。因此劳动者要对此有所准备。
3、对需要“上缴”的证据及时取证。
有些东西是不需要上缴的,例如:劳动合同书,法律明文规定劳动合同应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对于一些的确需要上缴的东西如工作牌、工作服等,劳动者可以在上缴前进行取证,例如穿着工作服拍照,对工作牌或其他书面证据进行复印留存等。

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举证注意:
劳动争议案件中,现行关于劳动争议法律规定,对用人单位分配了较重的举证责任。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将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本条款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审理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还有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仲裁胜诉关键:不要遗漏证据,不要提交不利证据
提交证据,一般是根据仲裁请求、要证明的事实、要反驳对方的观点、证明对方说谎等方面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提交的,证据提交并不是越多越好,切记注意,不要不小心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让对方抓住把柄,那就麻烦了。我们有很多胜诉案例,就是从对方提交的证据入手突破, 后达到诉讼效果的。
千万不要遗漏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更不要盲目提交对自己不利的证据,那样,反而被对方抓住把柄。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一个专业强大的劳动争议律师团队,专业代理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资、加班、奖金、社会保险、工伤职业病认定与赔偿、辞退解雇自动离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双倍工资、变更劳动合同、竞业禁止、服务期违约金、集体劳动纠纷等各种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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