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专业劳资纠纷律师帮公司出庭劳动仲裁诉讼

  • 发布时间:2024-05-14 12:04:14,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40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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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劳动者离职事实和类型由谁举证?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进行举证。如果劳动者能够对用人单位解除的事实做出合理陈述,并提供上述证据予以证明,则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成立;如果劳动者不能对用人单位解除的事实做出合理陈述,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则应当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当然,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关系事实成立,用人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事实未成立,还应当对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围绕该争议事项进行庭审,可以通过审查退工办理、劳动手册归还、工资结算以及工作安排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解除的事实成立,《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司法实践中,审判部门会审查由谁提出解除;属于双方协商解除,还是劳动者单方解除,还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按目前法律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均应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未通知用人单位自行离开,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单方解除处理的规定。此外,用人单位承担劳动管理的职责,因此,谁提出解除,属于何种解除形式的举证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关于企业员工离职建议:
第一、关于员工离职的制度和程序,我们需要做到这几点:
1、 在员工手册中体现离职相应的要求。
2、离职的事项应该是各个部门通力合作的事宜,所以要明确每个部门的职责和角色。
3、要保障劳动者的离职自主权,即员工离职是不需要审批的。
4、无论是入职还是离职管理制度,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并进行公示。
5、要删除掉自动离职的说法和相关的规定。
6、对于离职员工要有说明,转正员工应该提前三十天,而试用期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就可以了。
第二,关于工资结算、离职证明的事宜

1、无论员工是基于何种理由离职,是不能不发工资,或者扣除工资的。
2、员工的正常工资应该在离职交接的当天一次性发放。
3、对于部分奖金和提成,如果与客户还款等挂钩的,应该在离职手续中进行说明,在离职之后按照奖金和提成的办法进行支付。
4、公司应该给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5、离职证明应该在员工离职时候一并办理完成,并且离职证明上不得出现影响员工再就业的信息,如“该员工被辞退、被优化”等。
6、公司应该为离职员工办理关系转移和社保关系转移等事宜。
第三,要管理好竞业限制协议
并不是每个离职员工都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
关于竞业限制协议,我们需要掌握这几个知识点:
1、竞业限制协议应该是在员工离职后签订,提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都是无效的。
2、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只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权限人员才需要签订。
3、签订好竞业限制协议后,公司要按照约定的期限定期支付补偿金。
4、竞业限制协议的 长期限是两年。
5、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金 高为补偿金总额的两到三倍。
6、竞业限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限制员工到竞对公司上班,限制离职员工生产或者销售具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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