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离婚律师婚姻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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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法律知识:
离婚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
答:应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如存在被告离开住所地超一年等特殊情形,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是否必须经过调解?
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先组织诉前调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第1、2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婚后财产就混同了,离婚真的需要分对方一半吗?
我们都结婚十年了,我们的财产是不是就发生混同了,他的个人财产是不是就变成我们的共同财产了?不是的,哪怕结婚100年,对方的个人财产永远都是对方的个人财产,和你没有关系,不会变成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对于一方婚前的房产、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没有约定的,那么这套房产或者财产,就永远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也不进行分割。

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法院能判决离婚吗?
有些人,因不愿意离婚,对方起诉离婚时,为了拖延诉讼程序,而选择不接传票或不出庭,这其实是在犯傻。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因为,即使你不出庭,法官也依然能对这个案件作出判决,而在缺席审理判决中,法官往往会选择相信原告说什么就是什么,你不想出庭,那 后吃亏的一定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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