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摩亚群岛的宪法效法议会制度,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并深受英联邦的判例影响。1987年及1988年,当地政府颁布国际公司法例,以及相关的银行、信托及保险法令,国际公司法亦按照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形式予以修订,使之更加容易使用。
一、萨摩亚公司设立优点及用途
为何萨摩亚(Samoa)能够成为继英属维尔京群岛(BVI)之后,多数台商设立公司的第二大选择?这是因为萨摩亚的国际公司法参照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体系进行修订,使其相较于BVI拥有更多优势。设立萨摩亚公司注册的优点如下:
1. 隐密性高
2.董事详细数据无须列入任何公开纪录内。
3. 银行接受度高
4. 几乎台湾所有外汇指定银行均接受Samoa公司的OBU账户设立。(汇佳协助客户萨摩亚公司在银行开户)
5. 设立方便
6.仅需最少一位股东/董事数据即可以设立登记。
7. 维持容易
8. 公司不需要提交年度报告或进行帐务审计,也不需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只需缴纳固定的政府费用即可保持公司运营。
9. 萨摩亚公司注册资本额高
二、萨摩亚设立登记相关规定
1. 英文公司名称(亦可以加注中文,但需增加USD 100的执照设立费)。
2. 萨摩亚公司注册需英文通讯地址。
3. 萨摩亚公司注册需最少一位股东/董事的护照复印件。
4. 萨摩亚公司标准注册资本额为USD一百万.-(亦可以增/减资,无须增加政府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