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遗产遗嘱房产继承律师高胜诉率

  • 发布时间:2025-06-26 09:32:10,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78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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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一、继承的方式
1.法定继承:亦称无遗嘱继承,是指在没有其他合法有效的继承方式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方式。
2.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其身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内容,将其遗产转移给指定继承人的继承方式。

3.遗赠:嘱人明确将财产留给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二顺序继承人时,才叫做遗嘱,如果把财产留给这两个顺序之外的人,叫做遗赠。
遗赠继承人必须要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的60天内进行声明表达自己接受继承这笔遗产。生活中就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法律规定,导致自己错失遗产的继承权利。

4.遗赠扶养协议:指自然人(遗赠人、受扶养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负责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并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

二、各种继承方式的效力优先顺序
在存在多种继承方式且处置的遗产范围有抵触时,遗赠扶养协议效力 高,优先于其他继承方式;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 低的是法定继承。
有其他合法有效的继承方式时就不适用法定继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依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1. 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延伸:
继承人不配合继承公证怎么办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场对遗产表态,如果有任一人不到场就不能办理继承公证。 
如果一方坚持不到场,建议通过法院诉讼,法院会先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进行判决。如果该被告到时仍不到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该继承权诉讼的判决效力和公证处的继承公证书效力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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