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司法亲子鉴定去哪做?在周口扶沟县桐丘街道桐丘北路66号的扶沟亲子鉴定中心可以提供相关服务。亲子鉴定中心机构的分类:隐私鉴定和司法鉴定,隐私鉴定一般就是我们私下鉴定下孩子是不是亲生的,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司法鉴定则是可用于司法用途的,比如说上面说的户口、移民、遗产等用途。由于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及流程都比较繁琐,所以除非必须做司法鉴定,一般情况下我们都是建议客户做隐私鉴定的,当然了不管隐私鉴定还是司法鉴定他们的实验过程都是一样,所以准确率也都是一样的,99.9999%。
一、扶沟可以做正规司法亲子鉴定机构
1、扶沟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扶沟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周口扶沟县桐丘街道桐丘北路66号
扶沟亲子鉴定机构服务范围:(周口:川汇区、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项城市、鹿邑县)及周边城市地区等全市,其他省市均可。
扶沟亲子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我们专注于亲子鉴定咨询服务,涵盖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个体识别、亲缘鉴定以及其他基因检测服务。
扶沟亲子鉴定机构简介:民鉴基因亲子鉴定机构是一家专注于DNA亲子鉴定服务的专业咨询机构。我们致力于运用前沿的分子生物学技术,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亲子鉴定解决方案。我们的服务范围广泛,涵盖司法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移民亲子鉴定等多个领域,旨在帮助解决与家庭、法律和个人身份确认等相关的问题。
2、扶沟元序基因亲子鉴定机构
扶沟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周口市扶沟县金海路
扶沟亲子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预约,公证亲子鉴定咨询,入户亲子鉴定咨询,入学亲子鉴定咨询,中高考亲子鉴定咨询,隐私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等。
二、扶沟亲子鉴定机构名录
3、川汇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人民路东段26号(周口市中心医院内)
4、扶沟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周口市扶沟县桐丘南路36号(扶沟县人民医院内)
5、西华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周口市西华县箕城路中段(西华县人民医院内)
6、商水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周口市商水县章华台路西段(商水县人民医院内)
7、沈丘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周口市沈丘县兆丰大道北段(沈丘县人民医院内)
8、郸城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周口市郸城县新华路东段98号(郸城县人民医院内)
9、淮阳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周口市淮阳区朱集乡人民路1号(淮阳区人民医院内)
10、太康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周口市太康县谢安路西段(太康县人民医院内)
11、项城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周口市项城市湖滨路91号(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内)
12、鹿邑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周口市鹿邑县仙台路26号(鹿邑县人民医院内)
这就是扶沟正规亲子鉴定中心的名单。通常情况下,医院本身是不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若医院要开展亲子鉴定业务,必须具备相关的亲子鉴定资质,并且需向司法局备案。只有持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其独立实验室通过国家CNAS认可,才具备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的资格。
温馨提示:在扶沟,许多医院无法进行DNA亲子鉴定。若医院要开展亲子鉴定业务,不仅自身需具备相应资质,其工作人员也必须通过资质认证。因此,普通医院一般不提供此类服务。医院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医疗救治,而非亲子鉴定服务。亲子鉴定业务一般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负责实施。
三、扶沟司法亲子鉴定中心收费明细
1.扶沟个人隐私亲子鉴定费用:2000~2200元
报告出具时间:常规5~7个工作日,加急服务最快3~6小时出结果。
2.扶沟司法亲子鉴定费用:2400~3600元
报告出具时间:常规5~7个工作日,加急可当日获取报告。
3.扶沟孕期无创亲子鉴定费用:4000~4500元
报告出具时间:常规5~7个工作日,加急最快48小时出结果。
4.加急服务选项
可选时效:12小时、24小时、48小时、72小时加急。
费用:加急费500元起,具体根据时效调整。
5.特殊样本检测费用
适用样本:非标准样本(如指甲、烟头、牙刷等)。
费用:需额外支付200~600元/样本的检测费。
四、扶沟司法亲子鉴定办理攻略
1、先选类型
司法鉴定:打官司、上户口用,必须全员到场、带身份证拍照采血。
隐私鉴定:只想知道结果,可匿名、自己寄样本(口腔拭子/头发等)。
2、一步搞定流程
咨询预约到场/邮寄样本缴费3-7天取报告(可加急)。
必带/可不带材料
司法: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缺一不可)。
隐私:无需证件,样本包好标记身份即可。
六、延伸阅读:
依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
一、关于鉴定人的指定
1. 第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鉴定委托之后,应当安排本机构内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来开展鉴定工作。如果委托人存在特殊的要求,在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从本机构里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不过,委托人不能要求或者通过暗示的方式让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照自己的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来提供鉴定意见。
二、关于鉴定材料的获取
2. 第二十四条表明,司法鉴定人有权知悉开展鉴定所需的案件材料,并且能够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在必要的时候,司法鉴定人还可以对诉讼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如果经过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遣工作人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在进行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安排不少于两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并且至少要有一名是负责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而且,在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的时候,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这些见证人员还需要在提取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