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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一、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定义
在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法律概念上,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经济补偿金用于合法解除或终止合同时的补偿,具有补偿性质;赔偿金针对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具有惩罚性质。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为保障劳动者权益而给予的一种补偿;而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而应支付的赔偿。
二、经济补偿金特点
经济补偿金,顾名思义,是在劳动合同合法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它具有“补偿”的性质,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赔偿金特点
而赔偿金,则与经济补偿金不同,它是一种惩罚性赔偿,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为对用人单位违法解约的惩罚,赔偿金通常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金的标准通常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2N
四、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在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计算上,存在显著的差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根据工作年限按月工资计算补偿金。具体而言,每满一年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应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那些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情况,按照一年来计算;而那些工作年限不满6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同时,月工资还有上限和下限的规定:上限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且 高年限为12年;下限则是当地 低工资标准。
五、赔偿金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选择不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不能同时存在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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