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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遗产继承纠纷;
6.遗嘱继承纠纷;
7.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8.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
9.继承权确认纠纷;
10.共有财产、共有房产分割纠纷;
11.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
12.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代笔;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也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和遗产分配的原则,将遗产分配给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方式。
1、管辖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该条款还明确了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具体范围。
(2)特殊情形:丧偶儿媳/女婿:若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1129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
3、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在继承官司中,重点是需要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这包括有形财产(如房产、车辆、家具等)和无形财产(如存款、股票、专利等)。同时,还需要注意遗产的权属问题。有些遗产可能涉及共有、共有权等复杂情况,需要进行细致的权属划分。
4、遗产分割原则。遗产的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遗产的分配一般应当均等,但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不均等分配的情况,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等。这需要继承人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其应享有的份额。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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