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器具电吹风(吹风筒、吹风机),烫发器(直板夹、卷发棒、电直发梳)等。
须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AS/NZS 60335.2.23:2017(家用电器和类似电器 - 安全性,第 2.23 部分:对护肤或护发器具的特殊要求) AS/NZS 4417.1(用于指示符合法规要求的电气商品标记) AS/NZS 4417.2(特定法规应用的具体要求)AS/NZS 60335.2.23: 2017 主要内容
一般要求:包括对设备的设计、制造、标识和说明书等方面的要求。 防触电保护:要求设备具有足够的绝缘和防护措施,以防止用户触电。 过热保护:要求设备具有过热保护装置,以防止设备过热造成火灾或其他危险。 机械强度:要求设备的外壳和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以防止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破裂或变形。 电气性能:要求设备的电气性能符合相关标准,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交文件
提供相关信息,如产品型号、技术规格、使用说明书等。
由 ISO 17025 或 NATA(国家检测机构协会)或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电气设备安全系统 (EESS) 数据库的注册证书;或电气设备安全系统 (EESS) 的型号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