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类疏解单位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必备条件和一个必选条件的,可以家庭为单位在新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1.必备条件(三个条件同时具备)
(1)行政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册人员和引进人才;
(2)到新区工作(、二类疏解单位在新区缴纳当月社保或个税,第三类疏解单位在新区连续缴纳一年社保或个税);
(3)本人及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商品住房。
2.必选条件(满足必备条件的基础上,下列条件任选其一)
(1)具有北京户籍;
(2)具有雄安户籍;
(3)持有“雄才卡”;
(4)单位引进到新区工作的人才;
(5)在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