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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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客户进口资质:1食品流通进口许可证;2食品国内经营权;3海关注册号。(如果没有则需要买单)
2.国外发货人备案(可以发货前做)
3.国内收货公司备案(可以发货前做)
4.食品标签备案(可以发货前做)
标签备案
首先,进口****(食品名称)经营企业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取表格,提交下列申报文件:
1、企业备案申请表格;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印制好的中文标签(3张): (按照现行要求,保留的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必须在中文标签上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4、食品英文标签样张(1套)及相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5、国外商品检验及相关机构和组织出具的《产地证》正本;
6、生产厂商《****(食品名称)生产工艺流程》或者《成份鉴定分析表》正本:(只需要简单的****(食品名称)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7、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8、****(食品名称)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食品样本由国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以上资料齐备后,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国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一款食品对应一个商标。如果一款食品再申请一个商标,食品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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