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甲方:上海喻仁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XXX
协议内容:
甲方为品牌所有者,本身从事化妆品代加工业务,对于产品技术以及生产管理环节较为熟悉,可以开发各种产品,能控制产品品质,价格和生产周期,但需要有能力的销售团队将产品推广到终端。
所生产产品使用甲方商标,甲方负责产品从设计,技术配方,外包装采购,生产加工,检测备案等各项生产活动。
合作模式
乙方付首批总货款的30% (总货款为总物料成本的1.3倍,设置1.3倍是包含运营成本) 待首批货生产完成后甲方将货物总量的30%发给乙方。以后乙方拿货均为成本的1.3倍,制定的总代理拿货价为乙方拿货价的2倍。
打个比方:一盒面膜5片装,生产成本为14元,则合伙人拿货价为
1.3*14=18.2元 总代理拿货价为36.4元。
此为初稿,有更好的建议可以提出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