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版证书: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联合盖章生效查询机构:全国城建培训中心。
培训内容:
1、物业管理法律基础知识。
2、物业管理条例讲座。
3、物业管理纠纷防范案例分析。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管理合同。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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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长期举办的“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测量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建筑与市政工程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就有关办班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