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监局电焊工操作证培训大纲:
一、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从事焊接、切割作业人员,未取得或已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所规定,必须进行初训(或复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或继续进行)焊接、切割作业。
二、教学目的
根据国家标准和《安全生产法》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初训与复训,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
三、培训课时
初训(复训)课时不少于42课时
四、课程设置
(1)焊接易发事故分析与讲解
(2)电弧焊安全技术
(3)气焊与切割安全技术
(4)焊割作业现场安全措施
(5)焊割作业的安全管理
(6)安全生产法律法的学习
(7)职业道德教育
五、报名材料:
1.一寸彩照2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六、发证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联系方式
Q Q: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