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内机动车证书办理报名地点在北京朝阳区汤立路218号明天生活馆A座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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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项目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1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施工现场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属于特种设备。
2 职责 2 车辆使用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程部是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 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管理内容 车辆准入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不许进场。
4 车辆管理 应当对车辆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使用前应检查制动器、喇叭、方向机构等是否完好。装运物件应垫稳、捆牢,不得超载。启动前,应先鸣号。行驶时,驾驶室外及车厢外不得载人,驾驶员不得与他人谈笑。停车后应切断动力源,扳下制动闸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对超重、超宽、超长、超高的设备运输,应编制有关的运输措施,经项目部工程部审批同意,对所有参加运输、装卸的有关人员进行措施交底后,方可实施运输、装卸。
报名单位:北京市筑梦技术培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