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们再看几例。
西蒙诺夫《蜡烛》中反复强调这样一句话:“这是一支大蜡烛,是45年前她结婚的喜烛,她一直舍不得用,珍藏到今天。”“大”是修饰形状,突出蜡烛外观的不普通。“45年前”是在时间上进行限制,突出蜡烛珍藏时间久,价值和意义非同一般。“结婚的”这个限制性定语则将蜡烛与特殊事件联系起来,表现蜡烛特殊的纪念意义。这样的修饰语,很好地表现了蜡烛“非同一般”的意义和价值,长春高三补习班进而突出老妇人对苏联红军非同一般的情谊。
杨绛《老王》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有一天傍晚,我们夫妇散步,经过一个荒僻的小胡同,看见一个破破落落的大院,里面有几间塌败的小屋。”这句话中的三个关键修饰语,“荒僻的”“破破落落的”和“塌败的”,都是对状态的修饰,是描写老王居住环境的恶劣。如果我们将这些修饰语去掉,那么,其表达效果就会有天壤之别。
孙犁《芦花荡》中有这样一句话:“一个干瘦的老头子,长春高三补习班只穿一条破短裤,站在船尾巴上,有一篙没一篙地撑着,两只手却忙着剥那又肥又大的莲蓬,一个一个投进嘴里去。”“干瘦”和“破”,是对外形的修饰,写出老头子的群众身份,他只是人民中普通的一员。“有一篙没一篙地”则是对动作的修饰,是迷惑敌人的举动。“又肥又大的”是修饰形状,在突出莲蓬的诱惑力,“一个一个”是修饰行为状态,是诱惑的举动。这些修饰语,很准确地将老头子特殊的身份和“智斗”表现了出来,突出了作者赞美老头子英雄行为的情感倾向。
像以上几个例子,所用修饰语,或修饰名词性中心语,表现事物的形状、颜色、状态等,或修饰动词性中心语,表现动作行为的状态、过程、程度等,因其精准,所以大大地增强了语言的表现力,将作者的情感倾向很好地蕴育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