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权回购纠纷律师服务,上海股权债权律师

  • 发布时间:2024-06-11 17:57:18,加入时间:2014年12月09日(距今3797天)
  • 地址:中国»上海»闵行:上海市闵行区莘凌路211号6楼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大学
  • 公司:上海维合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张律师,手机:13482602151 电话:021-60732090-9158

股权并购/股权回购专业律师团队

所谓并购协议特殊条款,系指在设计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的交易中,在草拟并购协议时徐娅哟加设定的条款。

股权并购调整条款是涉及VC合PE交易的并购协议的必备条款之一。本条款的基本内容:收购方(即为VC合PE的投资者,下称“收购方”或“投资者”)在以某一堆假认购目标公司的增资时候,约定的增资对家系根据目标公司和目标公司原始股东向收购方承诺达到的某一业绩目标做出的。如果目标公司届时未能事项该业绩目标,则收购方的股权比例进行相应调整(通常增加一定的股权比例),并对调整方法或计算公式做出约定。股权调整条款是首钢放与目标公司的原始股东就目标公司的业绩做出的对赌或博弈的结果调整,将在很大程度上保护收购方利益。

股权回购条款:是涉及VC和PE交易的并购协议的必备条款之一。收购方投资于目标公司的最终目的是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向目标公司的退出,并非与目标公司创始人和管理团队一起长期并存。通常而言,收购方的退出渠道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并购;股份出售;股份回购;公司清算。

上海维合律师团队全面帮您防范风险,做您股权并购,企业并购的法律导航,为您一路顺利完成企业并购。

法律咨询热线:张律师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