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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B、实用新型7件以上;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二、一、高新技术企业所需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知识产权证书(发明专利需要至少一个或者软件著作权6个以上或者实用新型专利6个以上),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企业员工花名册以及学历证书;
4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审计报告(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近一年的高新收入审计报告;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 企业近三年符合高新收入的项目合同复印件以及合同复印件
7 项目研发立项报告(有则提供)
8 产学研合作研发活动证明
9 研发机构设置情况说明以及相应的研发设施设备。
10 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11 企业获得资质证书。
三、流程: 先在网站上注册—>网上填写材料-->准备材料装订—>现场提交材料-->专家认定—>科委网站公布-->颁发证书—>税务局免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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