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楼市限购政策通知文件,外地人买房限学历交易赠予

  • 发布时间:2017-04-11 10:11:51,加入时间:2017年03月22日(距今300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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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么 ?东莞楼市已经限购,外地人买房还限学历、限交易、限赠予

重磅!东莞楼市深夜发文升级限购!

重点强调

这!个!真!不!是!谣!言!

「 赶紧去告诉你朋友 」

就在昨晚(4月10日)的深夜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正!式!发!布!

通知中明确提到

外地人买房限学历、限交易、限赠予!

4月11日零时起执行!

也就是说,现在就开始!

东莞人啊,留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

而这次的限购文件是这样的

想不到啊想不到

趁着大家睡觉的时候居然搞事情

也就是说一大帮人

一觉醒来,连买房的的资格都没有了!

已经不想说话了

我们还是来看看解读吧!

东莞限购:所有在莞人员限购2套

-限购买-

「 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

关于这一条很好理解

与去年发布的限购政策一样

新建商品房限购2套

二手房不限制

至于新房,绝对不能再多了!

东莞限购:外地人首套房限年限、限学历!

-限年限-

「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

·

换一句话来说就是

外地人要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

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需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或个税

2须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连续缴纳

且通过补缴是无效的!

所以深圳客如果想来莞买房

对不起,想都别想。

当然,如果年限不够1年又想买

其实还可以半年购房

但是……

-限学历/职称-

「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 」

·

简单来说就是

如果你是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凭

又或者有初级以上职称

那么很好

你只需要2年内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保/个税

(当然,本市的劳动合同是少不了的)

也可以直接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

外地人2套房年限再升级!

-限年限-

「 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

·

相比去年的政策

在外地人购买二套房的条件上

此次限购再次加强

1需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或个税

2须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连续缴纳

而去年的限购政策

只需2年内连续缴纳1年就够了

东莞限购:-限交易/赠与-

「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

对于这方面整理了一下语言

其实没什么不好理解

东莞楼市限购新政实施后

1已购买住房必须证满2年后才可交易

2房屋赠与他人转让后,满2年才可再次购买

3接受他人赠与,与限购政策同样受限

说了这么多

其实归根结底,昨晚的这份限购新政

更多的是针对去年限购的升级

东莞限购新政

重要内容解析

限购政策

本地人:限2套(二手房不限)

外地人:限2套(二手房不限)

  实施前:首套房无限制;二套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个税或社保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二手房不限)

  实施后:首套房2年内个税或社保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若是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凭或初级以上职称,可以降低为1年内个税或社保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二套房升级为3年内个税或社保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

限贷政策

限购新政中并无提到对限贷政策的补充,因此还是执行去年的标准:

  1、无房无贷3成;

  2、有贷款记录无房3成;

  3、有1套房无贷款记录3成;

  4、有1套房贷款结清3成;

  5、有1套房贷款未结清4成;

  6、2套及以上无法贷款。

  (不分新房还是二手房)

交易政策

此次的限购升级中,新政实施后,对已有住房的交易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已购买住房的(不分新建房或是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可上市交易;

 2、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重要事项

通读《通知全文》,其实新政中有几个定义非常的重要,千万不要忽视:

  1、文中提到的个税/社保缴费年限,必须是"逐月连续缴纳",逐月这个词就耐人寻味了,其实说白了就是必须连续缴纳,一个月都不能断缴,补缴无效!

  2、文中提到4月11日零时起执行此新政,对于时间的定义,可以从两方面计算:

  

1从网上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起算,如果是在4月11日零时前签订的,那么继续按照之前的政策执行;

  2如果在4月11日零时前未进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也继续按照旧政策执行。但是!必须能够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否则不予认可,直接按照新政策执行!

以上便是东莞限购新政的所有内容

不得不再次感叹

不知道多少人一觉醒来

却被发现连购房资格都没了?

尤其是对于已经准备购房或正在购房

但却还未网签的人来说

这,应该是晴天霹雳了……

最后,千万别忘了告诉你朋友

东莞楼市,又要变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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