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编号:CNCA-C18-01:2014)(以下简称实施规则)的要求编制,作为认证实施规则的配套文件。 1.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火灾报警产品中的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包括以下产品种类: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特种火灾探测器、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火灾显示盘、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防火卷帘控制器、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家用火灾报警产品、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产品、可燃气体报警产品。 2.1 认证的基本模式 实施火灾探测报警产品认证的基本模式为:型式试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获证后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2.2 认证模式的具体细化 根据认证的基本模式,结合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原则,针对不同类别企业在认证模式中酌情增加相关认证要素,具体细化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获证后监督 获证后的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是获证后监督必须实施的基本模式。必要时,还可采取获证后的跟踪检查、获证后使用领域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等模式。 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典型产品名称及单元划分原则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2)放射源片、光信号发射和接收器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2)感温元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2)放射源片、光信号发射和接收器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2)紫外光敏元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 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2)红外光敏元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2)感烟探测器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2)镜头、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2)气敏元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1)主要电路布局、元器件及主要参数设置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2)光信号发射、接收器件、结构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 单元划分原则说明 1电路设计:指电路原理、印制电路板、软件的设计及电子元器件的选择(如:探测器类产品的电路设计包含产品的探测工作原理、传感器类别等;控制和指示装置类产品的电路设计包含产品的通信方式、信号处理方式、内部总线结构、显示方式、关键元器件等)。 2 结构:指产品的机械结构(如:点型感烟探测器的迷宫、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启动零件等)、防护结构(如防水、防尘、防爆等)。 3 主要参数:指探测类产品的报警设定值等。 4.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资料: 1.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境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法律文件) 2.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3.产品一致性控制文件(至少包括关键设计、关键件/原材料、关键工艺控制文件) 例行检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4.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不同时,签订的有关协议书或合同 5.生产企业地理位置图 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产品 1.1检验依据 GB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1.2样品数量 型式试验样品数量20只,分型试验样品数量20只,监督检验样品数量20只,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 1.3检验项目 1.3.1 型式试验项目为:GB 的第4.1.7、4.2、4.3、4.4、4.5、4.6、4.7、4.8、4.9、4.10、4.11、4.12、4.13、4.14、4.15、4.16、4.17、4.18、4.19、4.20、4.21、4.22条。 1.3.2 分型试验项目为:GB 的第4.1.7、4.2、4.3、4.4、4.6、4.7、4.9、4.10、4.15、4. 17、4. 18、4.19、4.20、4.21、4.22条。 1.3.3 监督检验项目为:GB 的第4.4、4.10、4. 17、4.22条。 3.1.3.4变更确认检验项目由指定实验室根据变更的内容确定。 1.4 检验周期 型式试验检验周期80天,分型试验检验周期60天,监督检验检验周期40天,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我们的优势: 1、国家CNAS和CMA授权第三方实验室,有经验丰富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样品进行预测,如有不符合则提出相应整改方案,以避免直接送样国家实验室产生昂贵的重测费。 2、申请前申请中都由专业老师协助准备认证所需资料,可以更及时的跟进每个认证流程,以更快的拿到证书。 3、有经验丰富专业工厂检查辅导老师负责准备工厂检查所需资料及辅导工厂做审厂准备,正式工厂检查时可陪同审厂,以便更好的解决工厂检查时遇到的各种问题,让您快捷顺利的拿到CCC认证证书。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火灾报警器产品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详情,可随时与我们联系咨询: 上海冠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 手机: QQ: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361弄7号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