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追定金官司律师

  • 发布时间:2019-12-30 08:30:53,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0日(距今417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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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号:chen        QQ:。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1. 房产中介收取买方定金是否合适?

       从定金的性质及实际房产交易中看,房产中介代为收取定金并不十分可取。一方面,定金是约制交易双方的,如果房产中介收取了买方定金,则对卖方不产生定金罚则的效力,卖方不会担心如果违约将要承担的双倍返还定金的后果。另一方面,房产中介作为居间方收取定金,还会增加双倍返还定金的风险。

       房产中介在交易初期,双方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或买方未交纳首付款之前,要让卖方收取定金,由卖方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或者是让卖方出具定金收据,并写明该定金暂由房产中介保管,这样一来,既能以定金制约住卖方,同时房产中介也不会承担额外风险。

2. 买方张先生遇到的卖方违约问题如何解决?

       张先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赵女士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因为赵女士有欺诈及其他明显违约行为,张先生还可以要求赵女士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为了案件判决后,能够顺利执行,避免赵女士在此期间将房屋再转卖给他人,张先生可以在起诉的时,同时对该房屋采取保全措施,申请法院查封该房屋,便于日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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