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金兰企划权威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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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办法往往收效不高。毕竟,国内缺乏一整套权威的PE项目转让定价估值体系与尽职调查操作规范,GP未必认可第三方机构的项目估值,反而加剧GP与LP之间的矛盾。

相比而言,第二种办法看似粗放,却简单有效——就是LP可以要求PE基金设立项目投资决策仲裁机制——一旦遇到项目在PE基金内部转让,GP必须将交易决策权转交给由LP组成的投资咨询委员会定夺,若LP不赞成,PE基金就必须放弃这项交易。

这往往能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令PE基金不敢对这些项目随意定价,因为出资人(LP)只要认为项目估值与投资回报率与自身预期值有偏差,就能否决这项交易,捍卫自身权益。

我有个企业家朋友,此前也投资了不少PE基金。他对PE基金财务报表里那些尚未上市的项目估值有着自己的判断,比如他会参考同行业同规模上市公司的估值,如果被投资项目未来12个月存在上市计划,则在前者基础上打7折;否则按5.5折估值。

若他发现财务报表里的项目估值远高于自己的这个估算区间,就会直接找GP要求解释。除非GP能够说服他,否则他就会一直要求PE基金投资咨询委员会(由LP组成)出面,要求GP向所有LP解释清楚自己的疑惑。

这种做法似乎挺管用的,因为GP担心“事态扩大”对基金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往往都会事先准备一些企业财务报表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报告,针对他的项目估值疑惑给予全面解释,直到他不再提出异议。

置业首付3% 美“两房”重出江湖

为配合美国搞活房贷市场和鼓励首次置业,金融海啸期间濒临破产、须政府注资打救的“两房”(房利美、房贷美)“重出江湖”,推出首付低至3%(按揭成数高达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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