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能保释出来吗

  • 发布时间:2019-04-02 16:23:52,加入时间:2015年07月10日(距今36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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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号:chen        QQ:;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湖天货运场对面)


          看守所性质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管理: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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