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企业办法退休手续,按转制过渡期退休人员办法退休待遇。 (十五)转制时,要按照《中
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转制后根据经营
方向确需分流人员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劳动关系,对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条件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十六)转制企业应当切实保障职工的权益。转制时,对提前离岗人员所需的基本待遇及各项社会费、分流人员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可从评估后的中预留或
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优先支付。不足的,门也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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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税收 (十七)财税部门应认真落实适用于转制企业的现行财税优惠
政策。 (十八)原事业编制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中由财政负担部分,转制后继续由门在预算中拨付;转制前人员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的住房
补贴尚未解决的,转制时由门一次性拨付解决;转制前人员经费自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及转制后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由转制单位按照所在地市、县级
有关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政策以及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从本单位相应资金渠道列支。转制后原有的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已经离退
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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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为确保转制工作顺利进行,同级财政可一次性拨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主要用于资产评估、、政策法律等。 (二十)经营
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十一)由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二十二)
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契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二
十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