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制作企业;(四)动漫舞台剧(节)目制作、演出企业;(五)动漫企业;(六)动漫衍生产品研发、设计企
业。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动漫产泣括:(一)漫画:单幅和多格漫画、插画、漫画图书、动画抓帧图书、漫画报刊、漫画原画等;(二)动画:动画、动画电视剧、动画
短片、动画音像制品,影视中的动画片段,科教、、气象、等影视节目中的动画片段等;(三)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以计算机互联网和通信网等信息
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四)动漫舞台剧(节)目:改编自动
漫平面与影视等形式作品的舞台演出剧(节)目、采用动漫造型或含有动漫形象的舞台演出剧(节)目等;(五)动漫:漫画平面设计、动画制作专用、动画
后期音视频制作工具等;
金兰企划提供:
节能报告(专家评审,案例多,经验丰富)
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立项、批地、申请银行贷款、政府补贴)
资金申请报告(申请专项资金)
商业计划书(融资或者企业自用)
招投标书(中标率高,价格低)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鸟瞰图/平面图(3D建模技术)
高端画册(精美,有图有真相)
概念规划设计文本(前瞻性)
————————————————————————————————
服务类型:商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节能报告、投标书
服务价格:协商定价
服务机构:金兰企划/金兰工程
联系方式:黄经理
qq: :
成品类型:精装纸质版+电子版
服务时间: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协商时间
————————————————————————————————
动漫衍生产品: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文具、电子等。第二章认定 第六条、、税务总局共同确
定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方向,负责指导、和动漫企业及其动漫产品的认定工作,并定期公布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第七条动漫企业认定工
作办公室(以下称办公室)设在,主要职责为:(一)具体组织实施动漫企业认定工作;(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组织建设和
“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平台”;(四)负责对已认定的重点动漫企业进行检查和年审,根据情况变化和产业发展需要对重点动漫产品、重点动漫企业的具'体认定标
准进行动态;(五)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与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行政区域动漫企业认定机构(以下称省
级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漫企业及其动漫产品的认定初审工作;(二)负责向本行政区域内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颁发“动漫企业
证书”;(三)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已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检查和年审;(四)受理、核实并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必要时向办公室报告;(五)办公室委托的其他
工作。第九条各级认定机构应制订本辖区内的动漫企业认定工作规程,定期召开认定工作会议。推进认定工作电子政务建设,建立、便捷的认定工作机制。动漫企业认
定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认定机构的同级门拨付。第三章认定 第十条申请认定为动漫企业的应同时符合以下:(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二)
动漫企业经营动漫产品的主营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标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