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用;(三)
保证项目评审和资金使用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四)严格,专款专用;(五)统筹安排,讲求效益,实行绩效评价。第二章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
金预算安排,与市委宣传部共同审核、下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专项资金拨付手续,对专项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第五条市委
宣传部负责制定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会同市财政局审核、下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对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编制和发布资助项目年度申报指南,受理资助申
请,组织对申报单位和项目的考察、
金兰企划提供:
节能报告(专家评审,案例多,经验丰富)
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立项、批地、申请银行贷款、政府补贴)
资金申请报告(申请专项资金)
商业计划书(融资或者企业自用)
招投标书(中标率高,价格低)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鸟瞰图/平面图(3D建模技术)
高端画册(精美,有图有真相)
概念规划设计文本(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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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商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节能报告、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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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金兰企划/金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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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联合市财政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第六条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合规性。第三章支持条件、
范围与第七条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在肇庆市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优先支持以下文化产业项目:(一)市委、市确定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以及符合
省、市文化产业发展巩的项目;(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市场前景,市场容量较大能形成产业链的项目;(三)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产业的项目,在市场
上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四)有利于引导、带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创新项目;(五)有利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文艺创作生产项目;(六)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评选认定
的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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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大型文化交流、推介活动;(八)市级文化体制改革项目。具体行业分类,主要包括:平面传媒业、广播影视业、
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演艺业、文化信息服务业、旅游文化服务业、广羔展业、工艺美术业、设计创意业、动漫业等。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事项、项目评审论
证以及相关费用,按程序报批荷从中列支。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资助:(一)企事业单位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二)知识产权侵权
或有争议的;(三)申请单位因行为被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未满2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