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珠海进行后期制作的影视作品,按照实际制作费的2/标书/%给予制作单位补贴性奖励,奖励总额高不超过3/标书/万元。(五)
鼓励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企业出口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给予补贴性奖励,按经核定的出口创汇收入的/报告/%予以奖励,原则上每个企业每年的出口奖励高不
超过3/标书/万元。(六)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文化建设。对社会力量办的专业文化团体、人才培训中心、创作基地、大型文化活动、商业演出经纪机构和文博
场馆等,按照其投资规模、社会影响和演出场次等综合情况进行评估,给予高不超过2/标书/万元奖励;(七)鼓励和扶持行业自律。对市级文化产业行业协会开展
服务,给予高不超过/报告//标书/万元补贴性扶持。
金兰企划提供:
节能报告(专家评审,案例多,经验丰富)
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立项、批地、申请银行贷款、政府补贴)
资金申请报告(申请专项资金)
商业计划书(融资或者企业自用)
招投标书(中标率高,价格低)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鸟瞰图/平面图(3D建模技术)
高端画册(精美,有图有真相)
概念规划设计文本(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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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商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节能报告、投标书
服务价格:协商定价
服务机构:金兰企划/金兰工程
联系方式:黄经理
qq: :
成品类型:精装纸质版+电子版
服务时间: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协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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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上市。对在境内外新挂牌上市的文化产业企业,按照《珠海市“十强”“百优”民营企业上市培育
工程实施方案》规定给予适当奖励。第三条申报(一)申报评定奖项或资金资助类的项目,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获奖证书(牌匾)或资助证明材料。(二)申报
展会奖励的项目,必须提供展会邀请函、展位租赁合同、租赁费付款凭证等真实、可靠的参展相关证明材料。(三)申报文化产品奖励的项目,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
立项批准、自主知识产权或市场准入证明材料以及业务合同、财务报表、产品样本的料。(四)申报在珠海制作影视作品的项目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业务合同、样本资料、
财务报表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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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出口奖励的项目,须提供真实、可靠的立项批准、业务合同、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结汇单等出口证明材料。(六)申报社会力量投资文
化建设奖励的项目,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投资计划、演出合同、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的料。(七)申报鼓励和扶持行业自履项目须提供真实、可靠的工作实施方案、
财务报表及活动开展情况等证明材料。(八)申报奖励资助的单位须提供市文体旅游局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材料。第四条附则(一)本细则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文体旅游局解释。
(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惠州市文化产业发炸项资金暂行办法条为规范文化产业发炸项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
繁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2/标书//标书/8]/报
告//报告/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