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名组织/容留/介绍协助组织卖淫罪会见辩护取保候审律师 -王(金和)律师
职业宣言:有能力,必胜诉! 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热线电话: QQ:
介绍卖淫罪定罪量刑时间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介绍卖淫罪,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
1.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结合实践经验,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介绍他人多次卖淫的;(2)介绍有严重性病的卖淫的; (3)行为人曾因犯此类违法行为多次受治安处罚;(4)以介绍他人卖淫为职业或主要生活来源的;(5)介绍他人卖淫引起严重后果的;(6)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后果的。其次,应注意刑法第361条的规定,即对于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条件犯本罪的,需依法从重处罚。
罪与非罪界限
要划清介绍卖淫罪与非罪的界限,必须注意:
1. 本罪是故意犯罪,但并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
2. 尽管本罪的罪状规定中没有情节限制,但并不是所有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行为均可以构成本罪。对于那些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不宜作为犯罪处理,但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与司法行政机关、媒体等单位交流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均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联系人:王金和律师
手 机:
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