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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同纠纷经济合同仲裁纠纷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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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随着民间借贷的新规实行,在民间借贷中要如何约定利息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呢?民间借贷的利息要如何计算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能不能拿利息?

  (一)借款期内的利息

  1、看双方约定,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条款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内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没有利息);

  2、双方约定了利息条款,约定不明的。看借贷双方主体身份:

  一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约定不明,没有利息;

  二是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约定不明,法院根据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确定利息,多寡视情况。

  (二)借款期外的利息——逾期利息

  1、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借款期内的利率计算,没有约定借款期内利率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

  律师提示:对自然人来说,借钱给别人用一阵子,如果连利息都不考虑清楚的话,那你就好人做到底;如果有其他目的——比如砍头息,很可能就咎由自取。所以,借贷双方还是把利息条款约定的明明白白,省得秋后算账,一塌糊涂。

  二、想拿多少利息就拿多少?

  (一)法院支持的利率(24%↓)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法院支持。

  出借人可以要,借款人必须给。

  (二)法院不反对的利率(24%―36%)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24%,但没超过36%的,法院不反对。

  出借人要不到,借款人已经给了的,要不回。

  (三)法院不支持的利率(36%↑)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法院不支持。

  出借人要不到,借款人已经给了的,可以不当得利要求出借人返还。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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