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理赔官司中,有一个问题一直让人头痛不已:结案时间长
2017年10月中旬,徐州云龙交警大队保险理赔工作室接到了保险公司事故双方当事人的案件。
案件还原:
吴先生在送货的路上与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右足2.3跖骨骨折。经医院医生检查需做外固定保守治疗,药费共计5000左右。
本次事故造成吴先生无法正常工作,我司工作人员秦东东先生(以下简称小秦)拿到吴先生的个人资料时才知道:吴先生在本地打工,而且只有几个月的时间。随后,工作人员小秦按照赔偿标准与XX保险公司沟通后给予伤者合理的赔偿方案。
双方协调成功后,就在伤者走出理赔工作室时,遇到XX代理人小黄(化名),口口声声跟吴先生说“您好!请问一下,您有遇到理赔困难吗?您把案件材料给我,我能帮您多争取理赔金额。”经过双方谈话后,吴先生找到我司工作室调解人员小秦,把案件材料拿走,并说出小黄可以帮他多争取赔偿款,并且多争取的赔偿款与其按照比例给予小黄分成。
事情了解后,小秦随即与工作室领导沟通,然后将案件材料给予了吴先生,并告知吴先生“小黄所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骗取保险赔偿款属于欺诈行为,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事情过去几天后,事故车主郝女士找到我司调解人员小秦,询问该案件为什么还未理赔结束,小秦把情况跟郝女士详细讲解了一下。因之前调解双方都认可了,但现在伤者方变更处理方法,未和车主沟通。郝女士立即与吴先生沟通,随后找到保险公司的理赔经理。XX保险公司经理与工作室调解人员小秦经过几番联系和沟通后,知晓了事情的整个经过。案件本已经处理好了,但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小黄,还打着可以多争取理赔款的方法,扰乱了理赔工作室的正常工作流程。
几天之后,吴先生再次来到工作室找到调解人员小秦,说道“还是按照之前协调好的处理吧”。小秦满脸疑惑,吴先生很快就说出了具体原因:小黄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无法给予理赔。小秦随即与XX保险公司理赔经理电话沟通本次事故,最终同意按照原有的理赔方案正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