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监督所执法检查、广州食品鉴定行政处罚律师

  • 发布时间:2018-06-28 10:19:18,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4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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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纠纷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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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家塘市场经营含有吊白块腐竹案: 2006年4月21日,市卫生监督所执法检查时发现凌家塘市场正在销售由福建省南平市樟湖镇上坂腐竹厂生产的腐竹,经抽检,检出非食品原料吊白块(化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监督员对查见的产品进行了卫生行政控制。市卫生局依法对该销售单位予以责令停止经营违法食品,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腐竹,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查收的违法腐竹产品进行了销毁。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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