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利工商行政处罚律师、广州专利行政罚款行政诉讼

  • 发布时间:2018-06-29 16:54:24,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4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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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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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中对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是否应视为违法物品并全部予以没收­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法律如何适用­

答:1.按照法律规定,对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应当予以全部没收。2《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对于无证、无照经营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

6、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销售者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是否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销售明知­二是不符合安全标准­

答:1.十倍赔偿的规定,并不是必须要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要把生产者和经营者区别对待:2.对于生产者而言,只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就要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十倍赔偿金:对于销售者而言,只有“明知”销售,才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十倍赔偿金,否则只履行赔偿损失的责任。当然,赔偿金额经营者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消费者也可以要求生产者支付十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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