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临时进出口办理演出准予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19-03-14 18:54:02,加入时间:2015年06月30日(距今3261天)
  • 地址:中国»上海»浦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3611号金桥国际商业广场
  • 公司: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潘女士,手机:15827137125 微信:yebaoaipanlin 电话:021-59886920 QQ:2091825480

万享进贸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专业代理各类演出设备租赁、临时进出口、ATA单证等各种门到门一条龙业务。我司与国内各大演艺公司合作,代理从国外入境到中国的演出设备、音响设备、舞台设备、舞台道具、LED显示屏等的安装、打包、物流、报关、办证一条龙服务。

万享进贸通供应链,全国12家口岸,附盖香港、澳门,14家分公司齐力合作。专业为中外各大型演艺公司完善演出后勤服务。我们代理各类演出、展览展会、中外交流、中外高尔夫球场、中外网球球场等演出现场设备进出口,国外ATA单证手册申请、中国演出准予许可证三级审批,等等。

我司代理的意大利热那亚卡洛费利切歌剧院《世界经典歌剧选段交响合唱音乐会》、悉尼歌剧院《图兰朵,金色的翅膀》,等等,办理中国演出准予许可证、国外设备打包、空运、及中国口岸进口报关,和出口报关业务。万享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临时进出口报关经验,为客户的演出做好更加完善的后勤服务。

ATA单证册适用的货物范围包罗万象,按用途区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专业设备

2.商业样品、集装箱、包装物料

3.供展览会、交易会或类似场合使用或展出的货物

4.与制造活动相关的进口货物

5.教育、科学或文化用品

6.旅游者个人物品和体育用品

7.旅游广告材料

8.边境贸易进口货物

9.为慈善目的进口的货物

10.运输工具

11.动物从种类区分,通常使用ATA单证册较多的货物包括珠宝、服装、工业机械或设备、通讯设备、各类测量设备、计算机、摄影和音响设备、舞台道具、医疗诊断设备、体育器材、动物、集装箱、包装物料等等。

使用ATA单证的企业,需要知晓以下几点:

1. 在某些国家/关境,ATA 单证册不能在其境内所有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持证人应预先确认拟通关的海关是否有权办理ATA 单证册业务。

2. 每一份ATA 单证册都是为某一特定用途的货物签发的。ATA 单证册项下货物用途需要符合所前往的ATA单证册制度成员国或地区所接受的货物用途范围。

3. 如果ATA 单证册被盗或丢失,持证人应立即同出证机构联系,办理单证册补签手续。

4. 如果您在国外使用ATA 单证册时遇到问题,请联系封底中所列ATA 国际连保系统成员国和地区担保协会,以取得他们的帮助。

5. 为尽量减少向国外海关支付进口关税及其它税费的风险,持证人在使用ATA 单证册时如遇到问题,请在单证册过期前尽早书面通知出证机构。

6. 由于中国海关给予出口ATA 单证册项下货物6个月的复进口期限,如果您的货物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回国,请在复进口期限截止前至少1 个月向出口地海关申请延长复进口期限。

7. ATA 单证册签发之后,如报关代理发生变更,请您为变更后的报关代理准备授权委托书。进出我国口岸时需使用中文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参考中国海关规定的报关委托书;进出外国口岸时需使用英文授权委托书,范本如下所示。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关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进境的货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

(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三)进行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六)货样;

(七)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八)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九)盛装货物的容器;

(十)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十一)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十二)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使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以下称A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货物。

第四条 除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免于交验许可证件。

第五条 暂时进出境货物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复运出境、进境。

第六条 暂时进出境货物的进境、出境申请由直属海关或者经直属海关授权的隶属海关核准。

第七条 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

国家重点工程、国家科研项目使用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以及参加展期在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

第八条 ATA单证册项下暂时出境货物,由中国国际商会向海关总署提供总担保。

除另有规定外,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要求向主管地海关提交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

在海关指定场所或者海关派专人监管的场所举办展览会的,经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就参展的展览品免于向海关提交担保。

第九条 暂时进出境货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受损,无法原状复运出境、进境的,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及时向主管地海关报告,可以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复运出境、进境手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经海关核实后可以视为该货物已经复运出境、进境。

暂时进出境货物因不可抗力以外其他原因灭失或者受损的,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货物进出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第十条 异地复运出境、进境的暂时进出境货物,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持主管地海关签章的海关单证向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办理手续。货物复运出境、进境后,主管地海关凭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签章的海关单证办理核销结案手续。

第十一条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暂时进出境货物行政许可事项。[1-2]

第二章 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核准

第十二条 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

ATA单证册持证人向海关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时,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ATA单证册正本、准确的货物清单以及其他相关商业单据或者证明。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