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产降价或涨价明显可以解除合同吗

  • 发布时间:2018-10-12 12:23:10,加入时间:2011年10月19日(距今498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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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邹强律师团队25年执业经验, 专业打造诚信,诚信铸造品质。两位首席律师(第一律师团队 金牌状王) (总部 高级合伙人 硕士 经济师 税务师 会计师) ,1992年全日制中国顶尖著名政法院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理过众多各式各类案件,胜诉率高,获得当事人高度评价。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多次受南方日报,经济与法等法制栏目等采访

戴律师和邹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买房是带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无论是赢利还是亏损,买家都应该有心理准备。开发商降低房价,买方刚买到手的房子说贬值就贬值,不到一年时间房价就大幅缩水,资产严重贬值,业主希望开发商退房或者退差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退房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才能得到支持。  买方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住房,双方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自愿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在法律上,就会视为真实且有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全A面履行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当事人要求退房必须要具备退房的法定条件或者具备退房的约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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