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2月7日,袁世凯以大总统令形式公布了《国币条例》及《国币条例施行细则》,其主要内容是规定钱币的铸造发行权归民国政府所有,原先的各个官局所铸造发行的1元银元,由民国政府兑换并改铸,在一点的时期内,承认它们的价值等同于国币1元的价值。国币中的主币是1元银元,其重量是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材质是银占89%,铜占10%,锡占1%,一枚成品银元的重量是7钱2分。规定国币种类有银币4种(壹圆、中圆、贰角、壹角)、镍币一种(五分)、铜币五种(二分、一分、五厘、二厘、一厘)。正面镌袁世凯侧面头像及发行年号,背面铸嘉禾纹饰与币值。《国币条例》公布同年先在天津造币厂铸造“袁大头”壹圆银币,后在南京、广东,武昌等造币厂陆续铸造。
由于袁大头银元铸造的时间长,参与铸造的造币厂多,因此,现在存世的袁大头银元的版别是非常多的,下面详细介绍一下:首先说民国三年袁大头银元的版别就和其他年份都不一样,民国三年袁大头银元的正面图案是袁世凯的侧面头像,上面的文字是:中华民国三年,在‘年’字的后面没有‘造’,其他年份的袁大头银元的‘年’字后面都加上了一个字“造”。
拍品名称 成交价(万) 拍卖日期
袁大头金币 115万
罐装袁大头银元28枚 52.88万
民国九年袁大头银元一枚 92.87万
银元一组5枚含袁大头3枚 40.23万
民国八年袁大头银币一枚 50.1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