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物业纠纷官司律师,业主告物业法院多久判决

  • 发布时间:2019-04-15 12:21:17,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0日(距今415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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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广州停在小区停车场的车丢了,物业要赔偿吗?
问:我在某小区居住。2015年6月22日晚,我将车辆停在小区负一楼停车库,该车库实行停车收费管理。物管公司给我发放了一张车辆出入卡。卡的背面印有“车辆出入某某小区,请刷此卡,并按规定缴纳车辆管理服务费,无卡,执勤人员将不予放行。”第二天早上出发准备上班时发现车辆不翼而飞。报案后,我找到物管公司交涉,物管公司不予理睬。该车经评估机构的评估确定价值为26万元。请问,小区车辆出入卡能否作为车辆丢失向物管公司索赔的证据?

答:本案属于保管合同纠纷。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或无偿地为他人寄存的保管物提供保管服务,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或应寄存人要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时妥善保管物品,防止损伤丢失,保管物在保管期间损毁或丢失的,由保管人承担责任。龚先生所述的“车辆出入卡”是车辆进出物业小区的凭证,同时卡背面印有“车辆出入某某小区,请刷此卡,并按规定缴纳车辆管理服务费,无卡,执勤人员将不予放行。”等字样,说明车辆一旦进入该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就处于该小区物管公司管理状态,且是有偿的,故符合保管合同特征。因此,“车辆出入卡”能证明双方之间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由于是有偿保管,物业公司应高度注意保管车辆的安全。但是,该物业公司并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导致车辆丢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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