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办号)、住建部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函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岗位专业技能培训与考试的技术支持工作。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相关岗位技术与技能证书。
一、岗位名称划分
1、BIM技术综合类岗位:
BIM建模技术,BIM项目管理,BIM战略规划
二、考核目的
1、为国家建设行业信息技术(BIM)发展选拔和储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推动技术创新,满足建筑业转型升级需求。
2、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提高建筑业企业生产效率、节约成本、保证质量,高效应对在工程项目策划与设计、施工管理、材料采购、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内进行信息共享、传递、协同、决策等任务。
三、考核对象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土木工程类、工程经济类、工程管理类、环境艺术类、经济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有关专业,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物业管理工作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高职院校的在校大学生及老师,涉及BIM技术有关业务,均可以报名参加BIM技术系列岗位专业技能考试。
2、参加BIM技术专业技能与职业技术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大学生已经选修过BIM技术有关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操作实务相关课程的;或参加过BIM技术有关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操作实务的网络培训;或面授培训,或实习实训达到140学时的。
(2)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工程咨询企业、物业运营企业等单位有关从业人员, 参加过BIM技术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系统培训和实习达到140学时,具有BIM技术系列岗位专业技能的。
四、考核规则
1、考试方式
(1)大学生选修学科考试:不设定统一考试日期,凡在校大学生选修BIM技术相关专业岗位课程的有关人员,由各院校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学科考试时间,组织大学生集中考试。卷面分数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2)集中考试:设定固定的集中统一考试日期和报名日期,凡是参加培训学校、教学点、考点考站、联络办事处、报名点等机构进行现场面授培训学习的有关人员,均需凭准考证在有监考人员的考试现场参加集中统一考试,卷面分数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3. 非集中考试
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训学校、考点考站、联络办事处、教学点、报名点、网教平台等组织大学生选修学科考试的,应于确定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前20天,向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测评认证中心BIM技术系列岗位专业技能考评项目运营办公室提报有关统计报表。
4.考试内容及答题
(1)内容:基于BIM技术专业技能系列岗位专业技能培训与考试指导用书中,关于BIM技术工作岗位应掌握、熟悉、了解的方法、流程、技巧、标准等相关知识内容进行命题。
(2)答题:考试全程采用BIM技术系列岗位专业技能考试软件计算机在线答题,系统自动组卷。
(3)题型: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主观题(案例分析题、软件操作题)。
(4)考试命题深度:易30%,中40%,难30%。
5.各岗位考试科目:
(6)答题时长及交卷:客观题试卷答题时长120分钟,主观题试卷答题时长180分钟,考试开始60分钟内禁止交卷。
五、技术支持与证书颁发
1、技术支持: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内设BIM技术系列岗位专业技能考评项目运营办公室,负责构建教学体系和考评体系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编写培训教材、考试大纲、题库建设、教学方案设计等工作;负责组织培训及考试的技术支持工作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优秀人才评估、激励、和专家聘任等工作。
2、证书颁发及人才数据库管理
(1)凡是通过BIM技术系列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人员,专业类可以获得《职业技术证书》,综合类可以获得《专业技能证书》,证书代表持证人的学习过程和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以及岗位专业技能水平。
(2)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证书,并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信息化人才数据库。
七、优秀人才激励机制
1、凡取得BIM技术系列岗位相关证书的人员,均可以参加BIM工程师“年度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将在表彰颁奖大会上公开颁奖表彰,并由评委会颁发“年度优秀工作者”荣誉证书。
2、凡主持或参与的建设工程项目,用BIM技术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管理、运营维护等工作,均可参加“工程项目BIM应用商业价值竞赛” BVB奖(Business Value of BIM)评选活动,对于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项目案例,将在颁奖大会上公开颁奖,并由评委会颁发“工程项目BIM应用商业价值竞赛” BVB奖获奖证书及奖金,其中包括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