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故意伤害罪还是正当防卫,广州白云区刑事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1-21 11:44:24,加入时间:2016年08月19日(距今3183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
  • 公司: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陈律师,手机:13922319176 微信:chen21070529 电话:18620925766 QQ:522542947

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xxx故意伤害案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我受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xxx故意伤害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法庭依法予以采纳。

我通过仔细阅读本案全部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查阅和分析双方全部庭审证据,参与本案庭审质证,无论从本案的事实还是法律分析,都充分坚信,本案的被告人xxx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坚信,公正的审判和正义的法律会宣布xxx无罪。我认为xxx无罪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被害人一方是有预谋有组织的行为,其动机是挑起事端、扩大事态,认为制造一起严重事件,以达到陷被告人及其企业的老板于刑事追究的目的,其针对的对象并非被告人本人,而实际上针对是被告人所从业的公司的老板即本案被害人的弟弟xxx。理由如下:

(一)本案件的起因是由于一场错综复杂而且不可思议的家庭矛盾和财产纠纷而引起。1、首先,从卷入事件的人物上看,本案的对立双方并非被告人与被害人,而是被害人的父母对立进而造成其子女分成互不相容的两派。2、从家庭矛盾产生的时间上看,本案不是偶发事件,而是经历长达两年多的家庭成员对立对立双方之间的争斗,其次多次发生相互之间的法律诉讼、现场暴力冲突,和被害人不计后果的对xxx的举报、控告、陷害,意图陷xxx于牢狱之灾的事件。3、从对立双方争斗的起源和内容上看,主要是被害人兄弟姐妹所住别墅的财产权属之争,与被害人本人并无任何直接关系。

(二)在本案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公诉承办检察官多次做被害人工作,促进调解,但是被害人一方无任何调解意愿,既不提出也不答应任何经济赔偿数额。而被告人其实与被害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因此被害人不愿调解的行为不合常理,其明显意图是陷被告人于牢狱之灾。

二、本案中指控被告人构罪的关键要件——被害人xxx其伤情是否构成轻伤,其伤情是否本案现场形成,严重存疑。其理由是:

(一)从现场监控看,被害人xxx第一次倒地后,能迅速爬起并手舞足蹈,并无任何受伤迹象,(二)在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时,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以逮捕”为由不予批准逮捕,并且公安机关在办理释放手续时明确告知被告人是因为被害人伤情鉴定为轻微伤而予以取保候审。而且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被告人亲眼所见而且签收了一份被害人伤情鉴定为轻微伤的鉴定结论。有鉴于此,作为辩护人,我方请求法院和公诉机关查实检察机关不予逮捕时公安机关向被告人出示的被害人属于轻微伤的鉴定报告的事实。并准予被告人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三、即使确认被害人xxx在本案事发现场有受伤的事实,而且其伤情构成轻微伤,但由于xxx现场有再次倒地行为的发生,也无法断定xxx的伤是由于被告人的行为所致。

因为,无论从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或者本案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都证明,在本案的事发现场,事发的相连时间段内,被害人xxx有两次倒地的动作,第一次是在xxx多次冲撞被告人xxx后倒地,第二次是在xxx从地上爬起来被人强行按倒在地。而从现场视频录像看,xxx第一次倒地后爬起来时若无其事,并继续手舞足蹈,而在第二次被强行按倒后,其起来后就大呼小叫作手痛状。现有证据无法判断被害人陈小红的手伤到底是哪次倒地行为所致,而且在本案的法医鉴定和现场勘察结论也没有作出任何判定。因此,本案中无法判断被害人xxx的手伤是因为被告人xxx的行为造成。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