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专做劳动纠纷胜诉率高的律师、办案快

  • 发布时间:2019-12-03 14:21:37,加入时间:2011年10月19日(距今4570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楼全层
  • 公司: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戴律师,手机:13416318024 微信:xintinglvsuo

戴律师,劳动纠纷专职律师,重点大学法院院校毕业,从事法律10年,中共党员,执业于广州大型的律所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劳动纠纷法律知识: 旷工的情形

  旷工,是指正常工作日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实务中一般的理解是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出勤。通常是指无正当理由缺勤行为。

  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

  旷工是任何一个企业都无法容忍的,因为企业支付劳动报酬,购买的是员工的全勤劳动,员工无故缺勤,违反了企业的劳动纪律,还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害。那么,员工旷工多少天才能够解雇呢?

  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天就解雇合法吗?

  关于旷工多少天可被解雇,最早的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废止)第十八条,该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时环境下,连续旷工需达到15天,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需超过30天才能除名,相当于现在所说的解雇。

  关于员工旷工天数问题,除了被废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过规定外,迄今为止,中国大陆地区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均未作具体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只规定员工严重违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