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条件
(一)初次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
质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二)复审换证
1、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2、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3、安全培训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合格记录。
2.办理程序
(一)初次
1、个人(单位)到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培训机构报名;
2、培训机构按培训大纲组织安全培训;
3、考核单位按考核大纲组织考试;
4、考试合格经省安全监管局审批通过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复审(换证)
1、持证人(单位)复审期前三个月到具备安全生产的培训机构申请复审报名;
2、培训机构按培训大纲组织安全培训;
3、考核单位按考核大纲组织考试;
4、考试合格经省安全监管局审批通过给予复审(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