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处理的程序有哪些_沈阳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

  • 发布时间:2019-03-22 15:38:01,加入时间:2018年09月11日(距今243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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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不尽人意的意外事故,特别是在工程施工中,意外事故的发生总是防不胜防。为了保障工人的利益,我国的法律进行了索赔的相关规定。因此,今天,沈阳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就将关于“工程索赔处理的程序有哪些”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工程索赔处理的程序有哪些

  1、索赔事件发生后二十八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二十八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二十八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二十八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二十八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二、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证据

  (1)招标文件。它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包括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施工技术规程、工程量表、工程范围说明、现场水文地质资料等文本,都是工程成本的基础资料。它们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附加成本的依据。

  (2)投标报价文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主要工种的施工单价进行了分析计算,对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进度进行了分析,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列出了数量和价值,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所需的资金数额提出了要求等等。所有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成为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

  (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在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前合同双方对于中标价格、施工计划合同条件等问题的讨论纪要文件中,如果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个合同条款作了修改或解释,则这个纪要就是将来索赔计价的依据。

  关于“工程索赔处理的程序有哪些”这个问题沈阳建筑工程律师王洪涛已经在上文中做了具体介绍。可以看到,工程的索赔期限一般都是规定在二十八天之内,当然要注意这个规定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计算的。另外,还需要我们关注的是索赔可以有哪些起因以及我们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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