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屋限期拆除通知书、广州厂房拆迁律师

  • 发布时间:2019-11-01 14:03:59,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380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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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名厂房拆迁、养殖场拆迁、土地征收补偿律师 -王(金和)律师   

职业宣言:有能力,必胜诉!       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为了压低吴某某获得补偿的数额,降低吴某某的期望值,西红门镇政府很快的就作出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该拆除通知书认定吴某某承租的厂房没有取得北京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手续,属于违法建设。并责令产权人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将依法组织拆除。这一通知无疑是惊天霹雳,直叫吴某某苦不堪言,好端端的公司瞬间就成了违建,还要被强拆!如果产权人配合工作,那么,他的公司面临的处境将十分危险。而此时,拆迁一方的游说甚至带有威胁的意味了。律师告知吴某某:该《限期拆除通知书》存在很多问题,如送达方式不合法,作出程序违法。因此,面对拆迁人的威胁无须恐慌,可以直接告知其我们准备就该限期拆除通知书提起法律程序。吴某某回复政府后,就接到了政府的电话通知:改天过来谈谈补偿的事宜。

当然,在这期间,吴某某的工厂一直受到了多方的骚扰,检查卫生情况、检查环保情况、检查税务情况等等,还有一些要进行强拆的语言威胁,为了保护吴某某的合法权益,段闫两位律师直接给公安机关发函。律师认为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任何事由而非法侵害。任何人不能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任意损坏吴某某的财产,即使因公共利益之需要涉及搬迁,政府部门也不能忽略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拆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职责。公安机关必须要履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及时制止不法行为,保护吴某某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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