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刑事案件委托律师的作用:
1、律师可以会见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传递亲情
刑事案件按照流程,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始至判决,其中至少长达4个月时间,而在此期间,家属是不被允许进到看守所里面见亲人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律师有权会见被关押的人,向办案机关了解涉嫌罪名及案情。同时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其在外的亲友之间起到一个桥梁作用,互通信息,让彼此宽心。
2、提供法律帮助,消除恐惧,防止诱供
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切实保障被告人在人身自由被限制后的合法权益,并安抚、稳定被告人的恐慌心理。
3、律师能跟办案机关沟通,及时跟进案件情况。
案件到哪个阶段了,在哪个承办人手中,什么时候开庭,进展如何,这些家属关心的问题律师都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并及时告知家属。
4、出庭辩护:做无罪、减轻、免除处罚辩护等。
法庭审判时,律师根据之前会见时当面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的情况,研究的案卷,结合法律法规,从专业的角度为当事人提供辩护。
法律知识:第十一条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办案机关一般不派员在场。
第十二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了解下列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对其无罪或者罪轻的辩解;
(五)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六)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害;
(七)需要了解的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第十三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一)解释、说明与案件有关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解释、说明与附带民事诉讼有关的民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三)解释、说明其他处理本案可能适用的法律及相关规定;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十四条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和起诉意见书(含复印件)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场所应当予以安排。
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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