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违法建筑拆迁行政诉讼、佛山违章建筑拆除律师

  • 发布时间:2019-11-03 14:42:35,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380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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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纠纷方面律师 -王(金和)律师   

职业宣言:关注民生 服务社会!       办案技巧: 方面练达

温馨提示:差之毫厘谬误千里!

违法建筑的法律后果并非一律无偿拆除

  行政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违法程度各异,社会危害性差异也很大。因此,一般情况下,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制裁都规定了一个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幅度,对违法建筑的处罚亦是如此。

  例如: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就规定了几种处理方案:

  一是对于正在施工建设中的,责令停止建设;

  二是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三是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四是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特别应当强调的是,对于征收补偿过程中的违法建筑处理,亦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作出恰当的处理,而不能以征收、规划变更为由,不分具体情况一律采取无偿拆除的方式处理。

  如果这样,将会诱使行政机关放弃平时的监管处理,把问题都积累到规划变更需要征收时一并处理,不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建筑的产生;只有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处理,才符合《征收条例》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财产权益的原则精神。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不少当事人的好评。

联系人: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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