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单独列支,张家港企业申报高新企业享受政策超

  • 发布时间:2019-11-07 11:05:06,加入时间:2019年03月25日(距今227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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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张家港大部分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创型企业对于研发费用的归集方式并不重视。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不合理,甚至会导致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研发费用补贴政策的严重后果。同时企业也丧失了申报有研发费用条件的科技项目的机会。所以张家港企业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单独列支至关重要!

一、申报科技类项目的前置条件

在申报市级和区级的科技项目时,有明确要求企业要拥有研发费用并占营业收入一定比例。例如市级项目包括:智团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等,高新区项目: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初创示范企业、创新示范企业等。

二、研发费用单独列支一点都不难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开展项目研发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研发项目的立项工作,随后组织研发团队会依据研发项目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此期间,产生的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设备折旧费用、软件、专利权等摊销费用以及其他试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费用,财务需要分别进行辅助账列支,将研发费用单独列支出来。

简单来讲,企业只要有项目、有团队、有知识产权,财务日常进行研发费用单独列支就能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企业还能够申请相应的研发费用补贴。

三、研发费用案例分析

现有一家年收入500万,年费用300万(其中研发费用200万),利润200万的企业。

正常应缴所得税税金:100*5%+100*10%=15万

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2.5万

另还可申请10万(研发费用的5%)补贴。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相关政策后,原来需要缴纳15万的税金,现在可节税12.5万!同时还能再拿10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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