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部分企业因为研发费用不达标而申报失败,与高企优惠政策失之交臂。但企业每年的研发费用都符合认定标准,这究竟是什么问题呢?智为铭略小编总结了研发费用的正确归集范围,并举例分析这种情况的产生的原因,供企业参考。
一、内部研究开发费用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7、其他费用(不超过研发总费用的20%)。
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1、境内的外部研发投入额;
2、境外的外部研发投入额。
苏州企业需要注意这部分的研究开发费用只能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三、研发费用比例
苏州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举例:
某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及研发费用归集情况如下:
2016年,销售收入2.1亿,研发费用630万,占比3%;
2017年,销售收入2.2亿,研发费用660万,占比3%;
2018年,销售收入1.9亿,研发费用760万,占比4%。
19年申报高企认定,近年销售收入1.9亿,适用4%比例。三年研发费用总额2050万卡三年销售收入总额6.2亿=3.3%。因此该企业的研发费用不符合申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