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后,可以享受丰厚的政策优惠,不断推动企业未来的发展。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会出现组建合资企业、企业兼并等各种问题。在企业发生这些变化后如何进行上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智为铭略小编给大家进行解答:
一、凡属组建合资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合资企业章程;
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4、科技评价专委会签署的意见。
二、凡属企业兼并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工商部门出具的被兼并企业的注销证明;
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
4、企业兼并协议,包括对认定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的说明;
5、科技评价专委会签署的意见。
三、凡属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3、科技评价专委会签署的意见。